【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83元调整到153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45元调整到1629元。
【2】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86元调整到130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1元调整到1386元。
拓展资料:
一、统一失业金领取标准
累计缴费年限:1-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85%发放失业金。10年及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失业金。
举个例子:
1.小王在沈阳参保,失业缴费年限为6年,他失业后,每月能领多少失业金?
1910*85%=1623.5元。
2.小李在沈阳参保,失业缴费年限为16年,他失业后,每月能领多少失业金?
1910*90%=1719元。
注意: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
图片
二、统一缴费比例
目前,辽宁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部分,0.5%;个人部分,0.5%。
举个例子:
1.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为10000元,则每月企业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用:10000*0.5%=50元。
2.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为5000元,则个人每月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000*0.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