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打算共同买房,现在是这么一种情况:我的住房公积金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具备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而我女朋友要到今年五月才可公积金贷款。准备买房,现在有两个问题请各位网友解答:1.我和女朋友还未结婚,是否可共同贷款还款? 2.若可以,又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我们开始还款,一直用我的公积金还,到今年五月份我女朋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否可以让她的公积金加入我们的贷款共同还款?
其实第一个问题听说应该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分清双方分担的比例。
第二个问题就比较恼人了,比如说我申请公积金贷款30万,每月还款3500,但是我每月公积金是2000,这样剩余的1500就得自己补上;如果到了五月份我女朋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缺的1500就可以靠她的补上,公积金外自己差不多就不用另外出钱了。所以说这样是否可行,需要什么程序还请各位前辈高手帮忙解答,谢谢!
ps:我和女朋友感情很好,已经爱情长跑快7年了,准备今年结婚,指定是不会分了,呵,所以不考虑会分开的情况。只不过一些客观原因在五月之前不一定能领得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