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规 中小学幼儿园禁止营业小卖部

如题所述

自2019年4月1日起,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对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品环境的严格要求。根据新规,一般情况下,学校内不允许设立小卖部或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即使设置,也必须依法获得许可,并且严格限制销售高盐、高糖和高脂食品,旨在保护学生的健康饮食习惯。

学校被要求强化对学生饮食教育的重视,通过培养他们健康的饮食习惯,以预防不良饮食习惯的形成。同时,学校实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旨在解决集体用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在食堂管理上,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以及高风险的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和发芽土豆等均被禁止制作和销售,以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总的来说,新规强调了学校在提供食品安全和营养保障方面的责任,通过限制小卖部的经营内容和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更为健康的学习环境。这样的措施旨在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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