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8:54分,在住宅小区内,我方汽车正常行驶,也不算太快吧,在经过一转左转弯路口时,一电动车右转弯,我们相会,她速度也很快,贴着汽车左前门向后刮蹭,然后摔下电动车。马上到医院就诊,骨头没事,膝盖处软组织挫伤,修养一个星期。我的车刮花了,大约要千元左右补漆。 打算等对方修养一个星期后去交警支队认定责任,请问大家这种情况事故责任一般怎么处理的呢?
哎,她撞的我啊,估计它是弱视群体,所以就得我全责吧?这个周末去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就知道结果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