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纲中国土纲与其沿革

如题所述

中国土壤分类体系在发展历程中,与美国土壤分类存在细微差别。1980年代至1990年代的分类改革中,由于早期土壤分类借鉴了美国、俄国等多种国际体系,以及中国农业界独特的分类习惯,导致分类体系的统一性面临挑战。1958年至1960年,中国首次进行了土壤普查,随后在1978年,中国土壤学会推出了《全国土壤分类暂行草案》,用于指导第二次土壤普查。1987年的《中国土壤》第二版和《中国农业土壤概论》等著作沿用了这一分类框架,但期间也经历了科研观点的调整和国际合作。


国际土壤学术界正在推动统一的土壤分类图例系统,如国际参比基础(IRB)组织在联合国支持下修订FAO/UNESCO的世界土壤图。美国土壤分类系统的详尽内容和明确的分类描述使其在国际上具有显著影响力。中国在此背景下,希望构建一套既符合中国农业生态特性,又具备中国特色,且能与国际体系兼容的土壤分类系统。


在这一系列改革中,2001年修订的中国土壤系统分类(第三版)汲取了美国土壤分类的理论基础和方法,结合西欧、原苏联土壤分类的实践经验,特别针对中国土壤设计,以土壤本身的性质为基础,采用定量化分类,属于诊断分类体系,旨在实现中国土壤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扩展资料

土纲,Soil Order, 是一种代表土壤剖面性质中最重要的分类架构,可表示特定地区土壤剖面化育性质并诊断土壤在地质演进、耕作历史与环境变迁中的变化情形。中国目前的土壤分类中不同于美国的六级制,而是采用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亚种)等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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