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被起诉,起诉人撤诉但是派出所不同意撤诉是怎么回事啊?

前年,我弟弟在外地因为朋友的生意纠纷和别人打起来了,打断了对方的一根肋骨,但是不是我弟弟一个人打的,还有他的那个朋友、朋友的姐夫和外甥,对方被认定为轻伤,要求赔2.5万元,他的那个朋友不同意,我弟弟就回家来了,没有太在意,但是没有想到,对方起诉了,而且只起诉了我弟弟,前几天我弟弟被关进了看守所。经过与对方协调,对方又要求赔偿4.2万元就撤诉。但是对方去撤诉了,那个地方的派出所却不同意撤诉,是什么道理啊?被打断一根肋骨能构成轻伤吗?那几人就可以逍遥法外吗?

刑事案件多是由公安局进行侦查,由检察院起诉的,不是被害人起诉的,当然被害人没有权力撤诉。被害人能做的是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家属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同学同事之间发生纠纷致人轻伤构成犯罪的,只要被害人表示谅解的,检察院可以做出免于起诉决定,法院可以做出免于处罚决定,但这不属于撤诉。

自诉案件,是否起诉的权利属于被害人,被害人有权利起诉,有权利不起诉,起诉后当然有权利撤诉。被害人起诉后又撤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动员被害人撤诉。如婆婆起诉儿媳构成虐待家庭成员罪,法院经审理认为属于家庭纠纷不构成犯罪,动员婆婆撤诉。

2、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提供不出充分犯罪证据的,法院动员被害人撤诉。

3、在法院判决前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的,法院不再判决,由自诉人写撤诉书备案。

4、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自诉人对被告人不再告了,可以撤诉。

5、自诉人起诉后,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6、法院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被害人(自诉人)自动申请撤诉,被动员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法院不再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做出判决。

扩展资料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

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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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轻伤害是自诉案件,可以自诉,也可公诉。解决轻伤的一般处理程序如下。
  1、轻伤害案件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尽量解纷息讼,化解矛盾,伤害方积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伤害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则伤害方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
  2、发生后当事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委托鉴定手续,到法医门诊部鉴定。如果公安机关立案,走公诉程序,由检查院起诉,法院审判。对检察机关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由受害者本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之诉。
  3、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又有2种处理程序。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有两条渠道:(1)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2)被害人可以直接自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并由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案卷。
  公诉或自诉的结果是,依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对被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第2个回答  2012-02-29
1、打断一根肋骨,毫无疑问是轻伤。
2、造成他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受害人撤诉不影响检察院提起公诉,顶多法院判决时会根据情况轻判一些。所以受害人撤诉没用。
3、另外几个人逍遥法外当然不行,你弟弟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那几个人,公安机关自然会去抓他们。
第3个回答  2012-03-01
这已经是刑事犯罪了,所以原告只能撤诉名师责任,而国家会公诉其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该案已构成轻伤属公诉案件
自诉案件才能撤诉
你弟弟可以举报另几个打人的争取立功,在定罪量刑上有利追问

是那个人故意挑事故意让自己挨打的,想讹钱,而且也不知道他的肋骨到底是谁打断的?

追答

你所说的故意挑事讹钱的目的打架要有证据能证明,
虽然具体肋骨是谁打断不清楚,但是你弟弟的确是共犯,最好还是找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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