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

一个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现场设一名长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不少于 2 名的工程师及 4 名助理工程师和配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各一名,即是要配备多少个人?
这2名工程师和4名助工能不是能其中的项目经理或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

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

1、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4、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5、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6、工程合同价>1亿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 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

扩展资料:

人员岗位职责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4、施工员: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信息资料管理等。 

5、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置、质量资料管理等。 

6、安全员:主要负责项目安全策划、资源环境安全检查、作业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安全资料管理等。 

7、材料员:主要负责材料管理计划、材料采购验收、材料使用存储、材料统计核算、材料资料管理等。 

8、机械员:主要负责机械管理计划、机械前期准备、机械安全使用、机械成本核算、机械资料管理等。 

9、资料员:主要负责资料计划管理、资料收集整理、资料使用保管、资料归档移交、资料信息系统管理等。 

10、劳务员:主要负责劳务管理计划、资格审查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劳务资料管理等。 

11、标准员:主要负责标准实施计划、施工前期标准实施、施工过程标准实施、标准实施评价、标准信息管理等。 

项目管理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等。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在公司统一配备造价员,具体负责所辖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建筑施工现场按照以往规定配备的技术员由施工员担任,取样员、试验员由材料员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八大员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6-09

1、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可由施工员兼任,机械员可由材料员兼任,劳务员、标准员可由施工员兼任。

2、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的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可由施工员兼任。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各增加不少于1人。

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应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及其他政策规定执行。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4、施工员: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信息资料管理等。

5、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置、质量资料管理等。

以上内容参考: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关于建筑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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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响应招标文件,应该配备:
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2名(或者1名土建工程师,1名机电类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4名(包括了土建和机电类)
质安员1名
施工员1名
材料员1名
共计10名。
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是指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虽然也可能持有工程师或者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但不可以替代。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02
一个工程(或一个招标段)现场必须配备长驻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级),施工五大员,财务出纳,大型项目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也可根据不同需要配备相关人员(如施工专职测量放线人员,栋号施工员,分项施工质检员)。
第4个回答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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