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说一直在办理当中,说中间有很多事情为理由在托,当时我们手里有个协议,我父亲是小型开发的,土地手续上的问题找他办,当时签了个协议书,他拿动迁之内的土地使用证和房照做抵押,一共三个房子,有一房子不是在动迁之内的,我父亲给他拿了一些钱,协议写的事情办成办事钱不算在给一点好处费,办不成如数返回,里面有三个户主签字,但是没有他们妻子签字,我想问下这个钱要是要不要回来的话,房子能归我吗,我们写的协议生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