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六书有哪六条例?

如题所述

六书,指汉字的六种构造条例,是后人根据汉字的形成所作的整理,而非造字法则: 象形、 指事、 形声、 会意、 转注、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主要是“造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
六书一词出于《周礼》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然而,《周礼》只记述了“六书”这个名词,却没加以解释。
象形: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艹”(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指事: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份。
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
会意: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转注:属于“用字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假借: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里有的词,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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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8
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前四种是造字发,后两种属于用字法。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会意”者,“比类合宜,以见指挥,武、信是也“(会意,是说会和成义,由若干符号相互构成一个字,联系起来表达某种意义。如”武“,古人云”止戈为武。是说武这个字是由”止“和”戈“构成的合成意义。)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想成,江、河是也“。(形声字,是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表示意义或字义的类属,叫形符或意符;另一部分大致的表音,叫声符。如:江、河、杨、柳。)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如:莫,其,令,长。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老、考是也”。是说,两个字的部首相同,两个字的意义有引申关系。现在多指同一部首而又能够互训的字。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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