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问题

我父亲68年入伍,服役5年,现已去世9年,我母亲是否应享有优抚政策或低保?(从退伍到去世到现在一直什么都没有)请知识人士帮忙写一份申请书(或者低保申请书),请权威人士告诉我该怎么办?该找谁?现在我们村里下来低保轮不到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低保变成权保、高保、关系保。老百姓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回答详细追加200--300分(请告诉我怎么加分,我现在财富悬赏里怎么最高能设置100分呀?)

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照以下有关条例看看:
优抚对象: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 定享受抚恤优待。本《条例》所称的家属是指军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优抚主要对象:包括:“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申请低保条件和程序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2、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确定每年办理农村低保的日期,在规定期限内,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2次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在《农村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中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
5、审批后公示与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在评议结果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时间,家庭年领取低保金数额等)。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乡镇政府将情况报告县级民政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重新审核情况,再次执行审批程序,必要时,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或聘请专业调查单位协助进行调查评估。追问

申请书如何写呢?

追答

你可根据下面低保申请书的格式拟写:
农村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XX县XXX镇(乡)XXX村第X组人. XXXX年XX月出生,现年XX岁,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X年级,家中有四口人,现在居住在自家的土房子里,房屋是XX年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XX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XX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XXXX年生,XXX病,长年有病。一直没有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
妻子,***,XXXX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女儿,XXXX年出生,早就远嫁外地,住贵州省***,曾在当地的砖厂打小工,月工资XX元。其夫,是同厂的拉砖工人,月工资XX元。她有一个女儿,X周岁。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儿子,***,XXXX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由于我和我丈夫年纪大了,干不动农活了,加上积劳成疾,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现在不能劳动,年老多病, 妻子早丧.冬天没有棉被盖,大冷天也没有炭火烤.两个儿子也都是本土农民,家境一直不太好,为抚养孙辈长大成才,俱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照看我这孤寡老头.由于旧伤在身,腿部风湿一直没得痊愈.每年医药费开支都在三四千元以上,凭一己之力根本不能负担.加之现在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只能靠日常捡些破烂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只好停了;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个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男/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丈夫/妻子XXX,男/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尤其是我多年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为我们夫妻二人享受国家对我们老弱病残的照顾,

  特申请领取低保,让我们能安度晚年!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 X X X 年 X X 月 X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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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9
国家规定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的复员军人,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待遇。之后入伍的人员,只有在服役期间伤残、患慢性病或参战、参核的才有相关待遇;今年国家又出台新政策:规定60岁以上的农村籍且无工单位人员现健在的可享受生活补助,按每当一年兵每月补助10元标准发给。 但你的父亲已经过世,所以不能享受相关待遇。至于你的母亲,你的父亲都没有待遇,谈何优抚待遇。低保关键是村、镇两级,一般县里经审核后都会给予审批。所以低保申请只是个形式而已,不必花太多功夫,关键是找村干部和乡镇的民政办反映你家的困难情况。
第2个回答  2011-09-09
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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