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进行承担。
根据我国《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规定
第九条: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 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 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 确定各自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仲裁庭应当在调解书或者裁决书中写明双方当事人最终应当支付的仲 裁费用金额。
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调解过程中当庭或庭外达成和解时,仲裁费用将由双方当事人按其达成的和解协议分担。若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未对仲裁费用作出约定,仲裁庭将按当事人各承担50%的比例进行裁定。
扩展资料:
仲裁费收费标准:
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 (2003年9月16日第三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并通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经北京市物价局核准,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争议金额(人民币) 收费标准 案件处理费(人民币)
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5000元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2% 5000元加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2%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0.4% 16000元加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3% 32000元加争议金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0.3%
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 0.25% 47000元加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5%
2000万元至4000万元(含4000万元) 0.2% 72000元加争议金额2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
4000万元以上 0.1% 112000元加争议金额4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
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金额为准,请求的金额与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争议金额未确定的,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费收费办法
不知道您有没有看到我的问题补充,我想知道,上文提到的“诉方”是指提起仲裁的一方么?因为我前几天做题,题的答案给的是:败诉方。所以我就存在这个疑问。
还想问一个问题,不知道您能不能帮忙解答。
我国有权受理涉外经济贸易诉讼案件的机构是:中级人民法院。这个答案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