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已过世,母亲健在,但房子说好是给我,我兄妹须做什么样的法律协议。?

如题所述

1,父亲已经去世,如果没有遗嘱,其遗产部分要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
2,父亲的遗产包括,他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3,如果其他继承人同意父亲的遗产中房产部分由你继承,可以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由其他继承人书面声明放弃继承
4,母亲健在,对于母亲名下的房产部分的处理方式有:
(1)可以由母亲立遗嘱,在她去世后指定由你继承
(2)在母亲生前和母亲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拿公证书办理房产的过户
(3)与母亲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买卖的过户
5,可以参考《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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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3
你母亲和你所有的兄弟姐妹签订协议,同意将房子给你,并经过公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03
谈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这个房子是否属于你父母双方的,如果是,那么这个房子你父母各占一半。
其次,你父亲过世的时候有没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说房子留给谁的话,那么你母亲、你和你兄弟姐妹等份享有你父亲对这个房子的份额。
如果你想要这个房子,可以让你母亲把房子赠与你,然后让其他兄弟姐妹放弃自己对这个房子关于你父亲部分的继承权。这些协议需要去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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