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舅于2011年8月死于交通事故,留有两层老木屋1间、自留地等,以及交通事故赔死亡偿金约40万人民币,银行存款不详. 小舅舅的家庭情况:1、小舅舅的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20多年;2、小舅舅终身未结婚生子,也无收养子女,多年以来一直享受"五保户"待遇;3、小舅舅兄弟姐妹共7人,(两个哥哥和4个姐姐均已成家)。目前在世的只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夫,其他4个姐姐、3个姐夫均已去世.现在两个舅舅将小舅舅的全部遗产分为2份,两兄弟各1份,其他人无继承权。请教法律老师:1、两个舅舅的做法是否违反了我国的《继承法》?2、已去世4个姐姐的子女有无继承权?3、小舅舅的遗产应当如何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