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忘了续签要重新办理吗

如题所述

对于居住证忘记提前去办理续期导致过期的这种情况,如果过期时间在60天以内,就是俩月的时间,这样的的可以续期,超过60天,就只能是重新办理。因为按照规定,居住证续证,需要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或者到期个月内申请办理续证。居住重新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住证是部分城市针对非当地户籍的人员在城市作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时的一个凭证。持有居住证者,可以享受部分本市居民享受的福利和便利。居住证的有效期通常是一年,在居住证已满11个月尚不满13个月时就需要去办理续签。
如果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注意:居住证逾期30日还未进行签注的,居住证自行注销,需要重新登记,重新办证!
04.居住证签注办理地点
辖区(现居住地)派出所。目前居住证不支持线上续签,所以大家办理签注一定要去线下哦
05.如果真的忘记续签了怎么办?
①居住证仍是卡式(有效期5年的那种)且仍处于有效期内的。
重新按照符合自己情况提交材料,换领新证(新证是本式,一年一签,有效期一年)
②居住证是新证(即本式的),忘记签注未超过一年的。
可以补办签注,补办签注提交的材料和签注时一样。
③居住证是新证(即本式的),忘记签注超过一年的。
那就需要重新办理居住证。
重新办理居住登记满180天(约等于6个月)后,申请办理居住证,材料按照符合自己情况提交。(按照办理居住证流程走)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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