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三方协议对于应届生身份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0

签订了三方协议对于应届生身份有影响吗

  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下面是我分享的签订了三方协议对于应届生身份有影响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签订了三方协议对于应届生身份有影响吗

  是没有影响的。

  三方协议并非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对考生的应届生身份并不造成影响。但如若考生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就算是毕业当年,在各种考试报考时,也不算应届生身份了,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请考生注意。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异同:三方协议书只是三方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或者签了以后试用期未通过,那也没有正式形成劳动关系。

  什么是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般说的`《就业协议》也是它,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的时候才需要签。

  三方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

  有什么作用:在毕业到就业这个过渡期,给大家一个保障。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对毕业生:签了三方,毕业的时候学校才给发派遣证,表示这个学生我们培养好了,可以完完整整的交给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签了三方就意味着招到了一名毕业生,要接收毕业生来就业,并且解决户口、档案等问题。对学校:这是教育培养工作的结束与就业交接的开始,也是算就业率的凭据。

  签订三方协议是否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

  在每年的毕业季,很多高校都要求学生签订三方协议,但对于想参加考公务员的学生而言,难免担心签订三方协议是否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就业才需要签。其实三方协议的签署是给大家的一个保障,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教育工作的结束与就业交接的开始,以及学校计算就业率的凭据。

  三方协议的签署顺序为:毕业生——单位——学校。毕业生在确定工作后,凭单位接收函到学校领取三方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填写;毕业生将填好的三方协议给用人单位进行填写、盖章;将单位填写、盖章好的协议带回学校,由学校进行填写盖章;最后协议签订完成,三方各留一份。当毕业生拿着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用人单位会与毕业生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就失效了。

  三方协议只是三方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是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毕业生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没签劳动合同,或者签了以后试用期没通过,那也没正式形成劳动关系。

  由此可知,三方协议对应届生身份是没有影响的,但如果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就算是毕业当年,在公务员报考时也不算应届生身份了,也就不能报考定向招考应届生的职位了。

  签了三方协议,影响公务员考试吗?

  影响不大。但是建议和学校辅导员商量下,能否进行改派,也就是重新派遣,如果可以重新派遣最好,这样就不会影响公务员考试。

  通常情况下,即使签了三方协议,如果考生还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再简单来说,如果签了三方协议,但是没有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单位、国企缴纳社保,都可以以应届生身份进行报考公务员考试。

  毕业生如何保留应届生身份

  毕业之后保留应届生身份,主要依据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意思是只要未就业,2年内都算是应届生。

  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一般就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

  注意:在读期间,有的学校会给缴纳医保,这种不属于职工社保,所以不会有影响。

  北京如何界定应届生身份

  根据2021年京考公告和报考指南,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如下:

  ①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②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③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
第2个回答  2024-05-09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