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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