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请假不批准合理吗

如题所述

试用期请假不批准不合理。法律规定员工是可以请事假的,但是可以扣掉相应的工资。公司不让请假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因此而辞退劳动人员,可向单位工会求助协调解决或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试用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试用期解除合同的问题。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试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得解除试用期合同;
2、试用期期限问题。试用期可以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工资问题。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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