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5号)的规定,2020年3—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扩展资料
领取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再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5、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上海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受理系统
申领资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