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2年在家乡任了10年的民办教师,82年随军后从新工作,在一家国营商店上班两年。84年随丈夫转业至地方单位,在地方单位的子弟学校任教直至退休。由于随军,我的工龄是从82年算起的,在家乡任教10年的时间现在的单位不计入工龄。请问大家现在是否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民办教师时间可以计入工龄?该找什么部门?请知道的朋友或者和我一样经历的朋友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