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解:司法鉴定 我鉴定过一次 是9级伤残 开庭时被告不认可 要求重新鉴定 后来又撤销了 现在又要鉴定

可以吗? 开庭到二次提出鉴定已经一个月了 他能这样反复吗?还能再反复吗?法律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如果答案满意 我还可以再加分

那这个要看对方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重新鉴定了,没有的话,撤销了一次就不可以在重新申请了。因为撤销的时候就等于放弃了权利。追问

他说我的鉴定书没有公章 才提出撤销 后经验证 有(我的鉴定书 从头到尾 一直都有公章 一直合法有效) 完全合法有效 他看了后 又要求重新鉴定 法院又同意了他的重新鉴定要求 这样可以吗? 我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追答

这种情况下就在共同委托或者法院委托一家机构再重新鉴定吧。法院同意了,不管是什么原因。都肯定是有“内容”的,重新鉴定的费用由对方出的,所以没必要纠结这个的。

追问

但是他在一直这样拖延时间啊 是不是 这次鉴定 他就不能再撤销了 或者这次如果撤销 就不能再提出了?(顺便说上 你还想要再加多少分)

追答

和谐社会,你这么问我怎么说,判决都有可能撤销何况鉴定呢?从法律上说这次的鉴定结果就是最终的结果。对方肯定在法院活动了,因为第一次撤销,就不能再申请了,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啊。你仅仅为了这个去纠结没多大实际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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