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战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地位,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保证各下属子公司与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和目
标的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战略制定遵循“科学、客观、可行”的原则;战略实施遵循
“快速、高效、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战略管理是指对企业战略进行制定、选择、实施和控制、评价,直
到达到战略目标的全过程。战略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战略制定、战略实
施、战略评价。
第二章 战略管理的组织及职能
第四条战略管理职能
(一) 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战略决策机构,负责明确提出公司的使命和愿景;确定
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审批和签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二) 战略委员会
对公司综合管理部拟订的公司战略规划和所有子公司拟订的业务发展规划
草案进行质询、提出修改建议;讨论并确定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报请
董事会审批;对综合管理部分解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进行监控和支
持;对公司和子公司执行战略规划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
(三)综合管理部
负责收集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行业、竞争对手、宏观环境等信息;收集公
司各业务单元的信息,并为制定业务发展战略提供技术支持;向公司高层提供缜
密的市场环境分析和有条理的建议;协助公司高层制订公司的远景发展目标和致
胜的整体发展战略;制订高效率的战略规划程序,主持年度战略规划制订程序,
确保业务战略制订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收集战略规划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
息,分析业务发展战略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向懂事会提供分析报告和评估建议。
第五条子公司战略管理职能
子公司是负责相应业务发展战略的制订和执行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在公司
制订整体战略规划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和建议;依据公司确定的战略发展方向
和发展目标,制订子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接受公司的质询并进行修改完善;执行
战略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章 战略规划内容
第六条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可分为长期(五年至十年)和中期(三
年至五年),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七条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的分析内容包括:
(一) 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现状及预测;
(二) 目标客户需求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 竞争对手经营现状及发展预测;
(四) 行业及专业技术研究和应用现状和未来发展;
(五) 公司现有内部资源和可利用的外部资源分析。
第八条子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公司及业务的发展方向;
(二) 公司及业务经济指标;
(三) 公司及业务技术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
(四) 公司及业务组织管理目标;
(五) 公司人员目标;
(六) 公司及业务发展措施及关键步骤;
(七) 业务定义及业务组合设计;
(八) 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章 战略管理过程
第九条战略制定
(一)由董事会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领导班子的战略思想;
(二)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班子的战略思想,对公司外部环境、内部资
源和能力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进行分析,同时听取各子公司的建议,初步提出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三)战略委员会对战略计划部提出的公司战略规划进行质询,提出修改意
见呈报董事会;
(四)综合管理部根据董事会的意见修改和完善战略规划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六)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下发总部及各子公司。
第十条战略实施
(一)战略目标分解:将公司的战略目标从两方面进行分解,一方面是按照
战略管理的层级分解为豫园商城战略目标、子公司战略目标,另一方面是将战略
目标分解为年度经营目标;
(二)制定支持战略、实施战略的各项政策:投资发展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
协同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支持战略实施的激励及其它政策;各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
及子公司业务战略,制定有关支持战略实施的激励及其它政策。以上政策经战略
委员会质询,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组织机构调整及变动: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战略的要求,制定公司组
织结构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子公司制定的组织结构调整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四)战略宣贯: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及子公司业务战略
的要求,配合宣传部门对战略的内容、意义、目的、实施步骤等进行广泛的宣传,
使得战略实施成为全公司上下的统一和自觉行动。
第十一条战略评价与反馈
(一)各子公司根据本单位业务战略实施效果进行总结,上报公司投资发展
部;
(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子公司对业务战略实施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分
析,提出战略实施评估意见(如战略实施结果与战略目标差异较大,投资发展部
部还需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调整建议)上报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对战略实
施结果进行研究,做出战略继续实施或战略规划调整的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决
策。
第十二条战略调整
(一)当公司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重大机遇或重大威胁时,此
时,不仅要及时对公司战略目标和战略部署进行重大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公司
还要适时做出新的战略决策;
(二)公司战略实施结果与战略目标出现重大偏差时,公司领导层需及时对
偏差进行研究,并做出战略调整或战略目标的决策;
(三)当出资人对公司的经营目标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改变战略目标
时,公司可按要求制定新的公司战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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