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03
离职通知
本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正式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请予以支持!
落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2个回答 2020-11-02
如果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离职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三十天。届时,无论单位同意与否,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因此,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但关键是你需要举证你履行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告知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05
如果当事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公司不批准的,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先结清工资,再离开公司。公司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