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给感人的文章

感人就OK

《爱的搂接》
作者:张民
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美国加州攀岩俱乐部正在举行一次无防护徒手攀岩。罗夫曼和妻子莫莉亚丝都是其中成员。此时,他们在同时攀登一个悬崖。罗夫曼的速度要比莫莉亚丝快一些,他很快就成了莫莉亚丝仰视的风景。他们没有任何防护,挑战自然也挑战自我。他们继续稳健地向悬崖上方攀登,就象岩壁上会呼吸的岩石。罗夫曼离顶峰愈来愈近了,还有几米就要到达终点了,参观的人群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
然而,就在此时,位于莫莉亚丝右上方五米处的罗夫曼忽然一声残叫,他失足了。正在攀岩的莫莉亚丝蓦然瞥见险象,她毅然脱离悬崖,伸出双手准确地搂住了从她上方迅速下坠的罗夫曼。两个人紧紧依偎拥抱着共同坠入万丈深渊。
这一瞬间的惨剧惊呆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莫莉亚丝那个漂亮的搂接动作,被现场的摄影师定格成了旷世经典。
所有的人,包括莫莉亚丝自己都知道---她根本无力挽救罗夫曼的生命,她却知不可为而为之。虽然她不能挽救爱人的生命,但是她救起了爱,这种爱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虽然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甜言蜜语,可是在面临生死抉择的那一瞬间,为了爱,为了永恒的爱,相互爱着的人宁可放弃生命。那逝去的是生命,不是爱!留下的爱超越了死亡,永恒地存在。

一天,正走在路上,手机响了,话筒里是个稚嫩的小女孩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凭直觉,我知道又是个打错的电话,因为我女儿的声音我太熟悉了.。这年头发生此类事情也实在是不足为奇。我没好气的说了声:“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几天里,这个电话竟时不时地打过来,搅得我心烦,有时态度粗暴的回绝,有时干脆不接。
那天,这个电话又一次次打来,与往常不同的是,在我始终未接的情况下,那边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拨打着。我终于耐住性子开始接听,还是那个女孩有气无力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妈妈说这个电话没打错,是你的手机号码,爸爸我好疼啊!妈妈说你工作忙,天天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我,都累坏了,爸爸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来不了,你就在电话里再亲妞妞一次好吗?”孩子天真的要求不容我拒绝,我对着话筒响响地吻了几下,就听到孩子那边断断续续的声音:“谢谢……爸爸,我好……高兴,好……幸福……”
就在我逐渐对这个打错的电话发生兴趣时,接电话的不是女孩而是一个低沉的女声:“对不起,先生,这段日子一定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实在对不起!我本想处理完事情就给您打电话道歉的。这孩子的命很苦,生下来就得了骨癌,她爸爸不久前又……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我实在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每天的化疗,时时的疼痛,已经把孩子折磨得够可怜的了。当疼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时候,她嘴里总是呼喊着以前经常鼓励她要坚强的爸爸,我实在不忍心看孩子这样,那天就随便编了个手机号码……”
“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妞妞已经走了,您当时一定是在电话里吻了她,因为她是微笑着走的,临走时小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能听到‘爸爸’声音的手机……”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即使喝下奈何桥边那碗遗忘前世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
——题记
在新婚之夜,我突然问了丁宇这样一个问题:“阿宇,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直至死亡。如果可以让你选择,你希望自己最终的归宿在哪里?
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大喜的日子问这样的问题,太煞风景了。
果然,丁宇沉默了。
我正想出言挽回时,丁宇却开口了。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这样,即使要喝下奈何桥边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找到你。”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神色。然而,丁宇的话中所透出的认真与坚决,却让我感觉到一股巨大的震撼冲击着灵魂。
是的,那时,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丁宇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我不知是否因为这样的性格阻碍了他,至今仍然在一家公司里当着一名普通的职员。当初结婚时,很多朋友都不理解我为何会选择他,毕竟,他一个月的薪水仅及我的四分之一。然而我始终执着的认为那颗温柔的心能抚平我每日的辛劳。
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可我们都没有怨言,用丁宇的话说:“房子和面包总有一天会有的。”尽管我也想住进一栋漂亮的房子中,但这个物价颇高的城市让我只想先安排好每日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悲哀。我曾经相信平淡才是爱的真实内涵,可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模式,让我开始心生厌倦。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的乏味让我对它未来的走向逐渐迷茫起来。
我多么希望丁宇也能感觉到,或者这样,他会做一些改变。但丁宇却似浑然不觉,每日如常。丁宇的文笔不错,还发表过一些小文章,所以,下班后总喜欢伏在桌上写写画画的。我想让他能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却总未见成效。长久下来积累的对婚姻的迷惘和悲哀让我的心逐渐麻木和封闭起来,再也感觉不到一丝丁
宇的爱。
许勇就是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
公司搞了一次晚会,我独坐在舞池边品着红酒,百无聊奈之际,一个中年男人邀请我跳支舞。
晚上已经有很多人来向我发出过邀请,但都被我以各种理由婉拒了。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似乎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中年男性,特别是那种事业成功者特有的魅力,让我无法拒绝。
乐曲声中我和他轻轻拥舞在人群中。迷幻的灯光让我一时间有些晕眩。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到:“陈冉!对吗?企划部的。”
我小吃了一惊,抬眼望着他。这个男人个子不是很高,大概只有1米76左右,然而那股气势却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
“很奇怪是吗?如果连手下员工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怎么混啊!”他轻佻的语气却使我心中一紧,疑惑下,我张口就问:“你是……”
恰在这时,一支舞曲结束了。他拥着我,附耳轻言:“我叫许勇。你是今天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说完,翩然离去,只留下我愣在那里。
这个男人,就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而我,竞是今晚舞会中唯一和他共舞的人?
一丝虚荣的满足悄悄爬上了我的心头。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推开家门,丁宇仍然在伏案疾书。见我回来,丁宇把书稿都收了,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碗面出来。
“老婆,累了吧?这碗是你最吃的……”
“鸡蛋肉丝面,对吗?”我打断了他的话。丁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结婚这么久,他还是像刚恋爱那会一样,经常用这个动作来表示他的不知所措。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但今天总觉得自己像做了贼似的,脱口又说:“你除了会写写字,下个鸡蛋面,你还能做什么呀?”
丁宇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有些愧疚地望着他手中那碗兀自热气腾腾的面,轻声道:“对不起,宇,我可能是太累了。”
丁宇也把表情放松了,柔声问我:“那,要不就早点休息?”
“嗯。”我点了点头。
晚上睡觉时我头一回背对着丁宇,当他自后抱住我时,我轻轻地挣了一下。
丁宇的手臂一僵,缩了回去。
我没有说话,黑暗中,脑海里一直出现着许勇那浑厚而潇洒的身形。

平淡的日子有持续了一个星期。
这天正好是周末。刚下班,许勇给我打来电话。我一点都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毕竟,他是我的上司。
到家时丁宇兴致盎扬地说两人一起去湖滨公园,因为从今天起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歉然说道晚上同事约着一起聚会。看得出丁宇很失望,但转而他有笑说玩开心点。
皇伦饭店是本市一座很有名的四星饭店。能在这里经常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刚到门口,就看见一身藏青色西服的许勇立在那里。
我随着许勇步入大堂时,被眼前的华贵震住了。迎面正中央是一个彩色喷泉,喷泉背后的一个小圆台上,一位优雅的女琴师正弹奏着舒缓的乐曲,两边的餐桌上,尽是一些衣着高档时尚的男女。
下意识望了一眼自己那已是退出流行的着装,我不禁暗生惭羞。
我们在大堂一株棕榈树后的空位上坐下。这个地方视线很隐蔽,坐着可以窥见整个大堂而从外面却不容易看到里面。
几杯红酒下肚,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许勇端着杯子,含笑问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只请你跳舞吗?”
我不解。
因为你独自坐那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更是不解了。公司里美女如云,我想自己并算不上最出色的。
“我挺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美丽的妻子,是不会让她在这样的青春里把双手变粗糙的”。
许勇话中的意思让我有些慌乱。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对你说着这种暗示性的话语,让我突然有了一丝害怕。至于到底在怕什么,在那一刻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几乎是有些挣扎地说道:“不,许总。我丈夫是个很称职的男人。”
许勇竟然笑了出来:“你在自欺欺人!一个在幸福中的女人,是不该有你那样无助而茫然的眼神!它让你美丽的双眼失去了应有的神采!”
在当时,这番话重重击中了我的心事,我像一个孩子般伏在桌上哭了出来。半年多来的迷惘,被这个男人轻易的揭开了。
钢琴乐的旋绕中,许勇的手抚上了我的头发,耳畔,是许勇温柔的诉说:“小冉,让我来给你的生活重新注入光彩,好吗?”
仿佛有一道旋涡将我吸了进去,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晚,我没有回家。
一个男人,点燃了我的激情,将我带入了那所——失乐园。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过的如同贵族一般富奢。我总是挽着许勇,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出入各种高级社交沙龙中。这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我却依旧恍惚如梦。
那晚我没有回家,丁宇并没有过多的追问。后来去了公司同事才告诉我说丁宇电话都打到她们那里了。我知道丁宇已经明白我向他撒了谎,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呢?不过我和许勇的关系是很隐秘的,而那些高级社交活动又是丁宇难以涉足的。
可丁宇却比以前有了变化,回到家中只是写东西,如果我不问他什么他也免开金口。他的飘忽不定让我更生厌烦,莫名的,两人进入了冷战。
丁宇每日开始独自做饭,而我则和许勇在外面把日本料理法国大菜吃了个转。只是在一次回家时,看见凌乱的厨房和桌上几根火腿肠时,我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愧疚。
这天,我和许勇在一家商场里闲逛。这里面都是一些高档时装,可以说是专为许勇这类人设的。我想自己应该不在这类人中,但是原始的虚荣却被满足了。
我漫不经心浏览着两边衣架上价格高昂的服装时,许勇的脚步突然停了。我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我,只是说道:“那个男人一直在看着你。”
我顺势看去,身子一下子僵了,钉在了原地。
丁宇。
我一阵慌乱。这种以他的能力买不了的东西的地方是他从不涉足的,我做梦都没有了到他竟然会出现在眼前。
丁宇的眼神和复杂,仿佛很多东西铰在一起,那眼神,没来由让我心一痛。我抛开许勇,奔向丁宇:“丁宇,你听我说……”
丁宇转身跑了。
我顿在那里,紧咬着下唇,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也不动。
许勇走过来,搂着我轻笑:“好了,别看了,我送你回家!”我斜了他一眼,心里恨他还能笑的出来。就在那一瞬,我生出了一丝疲倦和后悔。我没有回答,任由他将我送到家门口。
家中,丁宇正在狠命吸着一支又一支香烟。灯光中,屋里弥漫着黄昏的呛人的烟雾。只这一会时间,丁宇竟憔悴的似乎有些苍老了。
我凝视着那张从相恋至今已五年的熟悉面容,眼眶有些湿润了。
丁宇又狠一口烟,掐灭了烟火:“小冉,既然回来了就早点睡吧。”
他的语气冷静的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涌起一股不安,问道:“你……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他摇了摇头,露出一丝无奈而凄然的笑容出来:“不用了。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我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宇,我……”
丁宇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小冉,别说了。我是真的不想听了,你和他的事,我其实早知道了。”我顿时望着他,却看见嘴角那丝苦涩:“别忘了,我的好多同学都混得比我好。我一直不相信他们说的,今天却亲眼看见。你和他在一起那种快乐的样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
丁宇又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声音已有些哽咽:“小冉,我很愧疚。”
我哭了了;原来,他并非心中没有想法。我说:“阿宇,我们重新开始吧,好吗?”
丁宇只吸着烟,冷冷地望着我。那苍白的面容令我不敢逼视。
他的沉默,给了我清晰的答复
一周后,我和丁宇把结婚证书换成了离婚证书。
走出法院的大门,我一时有些晕眩,仿佛一切都不是真的。
天气晴朗,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压的厚重的乌云似乎沉甸甸地压在了心上。
我们都没有说话。还是丁宇先开口:“走吧,回去把东西收拾一下,等他来接你。”
我听了无话,全身却空荡荡的,有种很强烈的失落。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屋里,我便收拾着自己的衣物。我想把存折给丁宇留下,却被他拒绝了。
外面,响起了急促的喇叭声。
许勇来了。
我步到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双眼。这屋里曾那样熟悉的味道将从此陌生,而我的心情却纷乱如麻,不知从何整理。
忽然,丁宇叫住我,递给我一个盒子。我询问的看者他,没有接。他的表情又现出了往日那种急促:“这……这是送给你的。就算是个纪念吧!”
“谢谢!”我想打开,被他止住了。
“别看了,走了再看吧。或者,永远别打开了。”
我又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望了一眼窗外,天气阴沉的可怕。虽然才下午五点多,却已然如黑夜降临。
悬挂的电灯莫名的摇晃起来,接着便熄灭了数秒钟。我无缘无故打了个寒噤。
屋外喇叭声又响起了。
灯又灭了。
忽明忽暗几次后,灯泡挣扎着送来一次光明之后,彻底灭了。就在那一霎,我竟看见了丁宇脸颊上垂落的眼泪。
房屋剧烈的抖动起来。
一切是那么突如其来。
仅仅是沉默了几秒,屋外便如炸锅般,人声鼎沸,各种杂乱无章将我的惊恐推上了极致。

4
天花板上的墙皮簌簌地掉了下来。房屋的抖动更剧烈了。
我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一双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我,低沉而镇定的声音响在耳边:“小冉,别怕,我保护你出去,然后赶紧坐他的车走!”
就在说话的同时,屋外依稀传来汽车发动声。丁宇护着我,摸索着打开门,我大声叫道:“许勇!许勇!”
没有人回答。
房屋的抖动让我已经站立不住了,许勇竟然不顾我而先行逃生更让我全身冰冷,满心都是被欺骗的绝望。
“喀喇”一生巨响,几乎同一时间,我被丁宇用力推到一边。黑暗中,一个重物压在了我的腿上,剧痛下的我大叫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丁宇闷哼的一声。
我的恐惧支配了所有的思维,开始语无伦次:“那个混蛋!竟然先跑掉了!混蛋!”骂了半晌又一阵剧痛袭来,反而让我从歇斯底里中清醒了过来。我试探着开始呼唤丁宇。
黑暗中,丁宇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我没事。小冉,你有没有怎么样?”
“我的腿被砸着了,动都动不了。”我的声音里已有了哭腔,“那个xxx蛋,居然先逃掉了,混帐东西!”
丁宇没有回答,半天,叹了一口气:“现在别说这些没有用的话了。好歹我总陪着你啊。”顿了顿,他有些无奈: “看来得等到明天才有人救我们出去,我的腿也被压住了。”
这种地狱般的恐怖经历我从未有过,疼痛和恐惧让我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快崩溃了。
“小冉,丁宇叫我的时候声音中仿佛有一点笑意:”还记得咱们结婚时,你问我的问题吗?“
“……”
“你忘了?再好好想想啊。就是新婚之夜的时候。”丁宇的语气还是那么沉稳,我的心竟也安定了不少。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危急时候提到这件事,但我还是老实回答了。
“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登一则新闻,题目……题目就是……地震中夫妻徇情双亡?”丁宇的声线颤抖着。我一慌,焦急地问道:“丁宇,你没事吧?”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只有他才能让我觉得安心。
“我……我真的没事,你……还担心我吗?……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是长久的悄无声息。情急之下,我拼命挣扎着身子,腿上的剧痛瞬间冲击着大脑,我一下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悠然醒了过来。睁开眼,仍然是一片黑暗。恐惧如同一只巨大的魔掌抓住我的身躯,我极度无助地大声呼唤着丁宇。
良久,才听到丁宇微弱的声音:“小冉,我在……在这里,你……你还好吧?”
我终于痛哭出来:“阿宇,我……我怕……”
“别哭,别哭啊!”丁宇有些慌张,“我……我会陪着你,你别……别哭……”听着他强做镇定的安慰我,我的心仿佛被撕了一个大口。
“真的,别哭了。我……我以前不是说过,不管多……多危险,我都会在……在你身边……”丁宇的气息越来越急促。
“阿宇,你别吓我,别吓我!呜……”我泣不成声。
丁宇没有回答。
我慌了,心头狂跳。
“咳……咳……小冉,我……好想……睡……”
我的泪水如泉涌般不止:“不要,阿宇,你要坚持住,千万别睡着!”
“呵……呵,我……我不睡…我要陪……陪着你……到天亮……”丁宇的气息微弱地似在空起中飘荡。
一团火在我胸中燃烧起来,脑海中不断出现以前我们相恋时和结婚后的场景。虽然总是那么平淡,但现在我才发觉这种平淡竟是那么真实和宝贵。我一直在自我悲哀,却不明白自己所追求的幸福就孕育在这些平凡中。而我,直到这生死交关之时才发觉。
“小冉……我……好冷……,看来……我没办法……陪你了……”丁宇竟然还在自责!
“不!”我用尽力气大叫:“我不许!阿宇,你说你要一直陪我的,我再也不会离开你,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你答应我啊!”
黑暗中,是无尽的沉默。冰冷的空气里溢满了死亡的气息。
“对……对不起,小冉,我……我失信了……”
巨大的悔恨疯狂地噬咬着我的心,那种钻入骨髓的痛楚让我无出发泄,泪水却无法停止。我这才知道,这个用生命来拯救我的男人,是那样深沉地爱着我。然而,他的爱竟是用生命才让我真正明白!
无尽的悲伤中丁宇似乎在自言自语,只是声气却是极其微弱。
“如果……有一天……将……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你的怀中,即使……即使……喝下……孟婆汤,我……我来生……还是……还是会……找到……”
任凭我如何大声呼唤,却再也听不到丁宇的任何声音。撕心裂肺的悔恨让我彻底崩溃了。
冰凉透骨的寂暗里,只有我无止无尽的悲伤。
不知过了多少个小时,我终于被人从残垣断壁中救了出来。
眼前,是我这一生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画面。
一面坍塌的墙死死压住了丁宇的大半个身子,只有左手臂和头还在外面。在丁宇的身下,一大滩血渍早已变成褐色。丁宇的脸庞仍对着我躺倒的方向,挂着笑容,似乎正准备继续安抚我的恐惧。苍白如雕刻的脸上,是一双永远也睁不开了的双眼。
我的胸口犹如被万斤重锤击中,一下子扑到他的旁边,抱着他的头,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嘶喊道:“丁宇——”
声音划开了废墟,却换不回永远沉睡的丁宇。
周围的救护人员无不潸然泪下。



一个月后,当许勇手持鲜花出现在医院时,被我当面把花仍到了他的脸上。病床边,是一叠散落的文稿,是丁宇在工作之余写的一本《我爱我妻》,里面,记述着我们自相恋以来所有的生活点滴。
我没有骂许勇,我不想让他卑劣的灵魂侮辱到我怀中的丁宇。
是的,我怀中的丁宇的——骨灰盒。
他说过,我的怀里是他最后的归宿。
我要他下辈子还能找到我。
泪水一滴一滴掉落在黑色的盒子上。那里面,是我一生唯一的记忆
真情人

参考资料:http://www.7722.org/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7-20
一朵玫瑰花

有位绅士在花店门口停了车,他打算向花店订一束花,请他们送去给远在故乡的母亲。

绅士正要走进店门时,发现有个小女孩坐在路上哭,绅士走到小女孩面前问她说:

「孩子,为什么坐在这里哭?」

「我想买一朵玫瑰花送给妈妈,可是我的钱不够。」孩子说。绅士听了感到心疼。

「这样啊……」于是绅士牵著小女孩的手走进花店,先订了要送给母亲的花束,然后给小女孩买了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时绅士向小女孩提议,要开车送她回家。

「真的要送我回家吗?」

「当然啊!」

「那你送我去妈妈那里好了。可是叔叔,我妈妈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远。」

「早知道就不载你了。」绅士开玩笑地说。

绅士照小女孩说的一直开了过去,没想到走出市区大马路之后,随著蜿蜒山路前行,竟然来到了墓园。小女孩把花放在一座新坟旁边,她为了给一个月前刚过世的母 亲,献上一朵玫瑰花,而走了一大段远路。 绅士将小女孩送回家中,然后再度折返花店。他取消了要寄给母亲的花束,而改买了一大束鲜花,直奔离这里有五小时车程的母亲家中,他要亲自将花献给妈妈。

一朵玫瑰花

为逝者举行盛大丧礼,

不如在他在世时,

善尽孝心。

便当里的头发

在那个贫困的年代里,很多同学往往连带个象样的便当到学校上课的能力都没有, 我邻座的同学就是如此。 他的饭菜永远是黑黑的豆豉,我的便当却经常装著火腿和荷包蛋,两者有著天渊之别。

而且这个同学,每次都会先从便当里捡出头发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吃他的便当。这个令人浑身不舒服的发现一直持续著。

「可见他妈妈有多邋遢,竟然每天饭里都有头发。」同学们私底下议论著。为了顾及同学自尊,又不能表现出来,总觉得好肮脏,因此对这同学的印象,也开始大打折扣。 有一天学校放学之后,那同学叫住了我:「如果没什么事就去我家玩吧。」虽然心中不太愿意,不过自从同班以来,他第一次开口邀请我到家里玩,所以我不好意思拒绝他。

随朋友来到了位于汉城最陡峭地形的某个贫民村。

「妈,我带朋友来了。」听到同学兴奋的声音之后,房门打开了。他年迈的母亲出现在门口。

「我儿子的朋友来啦,让我看看。」 但是走出房门的同学母亲,只是用手摸著房门外的梁柱。 原来她是双眼失明的盲人。

种花的邮差

有个小村庄里有位中年邮差,他从刚满二十岁起便开始每天往返五十公里的路程,日复一日将忧欢悲喜的故事,送到居民的家中。就这样二十年一晃而过,人事物几番变迁, 唯独从邮局到村庄的这条道路,从过去到现在,始终没有一枝半叶,触目所及,唯有飞扬的尘土罢了。

「这样荒凉的路还要走多久呢?」

他一想到必须在这无花无树充满尘土的路上,踩著脚踏车度过他的人生时,心中总是有些遗憾。

有一天当他送完信,心事重重准备回去时,刚好经过了一家花店。 「对了,就是这个!」 他走进花店,买了一把野花的种籽,并且从第二天开始,带著这些种籽撒在往来的路上。 就这样,经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他始终持续散播著野花种籽。

没多久,那条已经来回走了二十年的荒凉道路,竟开起了许多红、黄各色的小花;夏天开夏天的花,秋天开秋天的花,四季盛开,永不停歇。

种籽和花香对村庄里的人来说,比邮差一辈子送达的任何一封邮件,更令他们开心。

在不是充满尘土而是充满花瓣的道路上吹著口哨,踩著脚踏车的邮差,不再是孤独的邮差,也不再是愁苦的邮差了。

种花的邮差

人生如白驹过隙,

时光飞逝,

何妨留下善行,

提供后人乘凉?

第一百个客人

中午尖峰时间过去了,原本拥挤的小吃店,客人都已散去,老板正要喘口气翻阅报纸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一位老奶奶和一个小男孩。

「牛肉汤饭一碗要多少钱呢?」奶奶坐下来拿出钱袋数了数钱,叫了一碗汤饭,热气腾腾的汤饭。奶奶将碗推向孙子面前,小男孩吞了吞口水望著奶奶说:

「奶奶,您真的吃过午饭了吗?」 「当然了。」奶奶含著一块萝卜泡菜慢慢咀嚼。一晃眼功夫,小男孩就把一碗饭吃个精光。

老板看到这幅景象,走到两个人面前说:「老太太,恭喜您,您今天运气真好,是我们的第一百个客人,所以免费。」 之后过了一个多月的某一天,小男孩蹲在小吃店对面像在数著什么东西,使得无意 间望向窗外的老板吓了一大跳。

原来小男孩每看到一个客人走进店里,就把小石子放进他画的圈圈里,但是午餐时间都快过去了,小石子却连五十个都不到。

心急如焚的老板打电话给所有的老顾客 :「 很忙吗?没什么事,我要你来吃碗汤饭,今天我请客。」 像这样打电话给很多人之后,客人开始一个接一个到来。 「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小男孩数得越来越快了。终于当第九十九个小石子被放进圈圈的?

那一刻,小男孩匆忙拉著奶奶的手进了小吃店。

「奶奶,这一次换我请客了。」小男孩有些得意地说。 真正成为第一百个客人的奶奶,让孙子招待了一碗热腾腾的牛肉汤饭。而小男孩就像之前奶奶一样,含了块萝卜泡菜在口中咀嚼著。

「也送一碗给那男孩吧。」老板娘不忍心地说。

「那小男孩现在正在学习不吃东西也会饱的道理哩!」老板回答。

呼噜……吃得津津有味的奶奶问小孙子:「要不要留一些给你?」

没想到小男孩却拍拍他的小肚子,对奶奶说:「不用了,我很饱,奶奶您看……。」

世上最美味的泡面

他是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一个七岁的小男孩。每当孩子和朋友玩耍受伤回来,他对过世妻子留下的缺憾,便感受尤深,心底不免传来阵阵悲凉的低鸣。 这是他留下孩子出差当天发生的事。 因为要赶火车,没时间陪孩子吃早餐,他便匆匆离开了家门。一路上担心著孩子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哭,心老是放不下。即使抵达了出差地点,也不时打电话回家。 可孩子总是很懂事地要他不要担心。然而因为心里牵挂不安,便草草处理完事情,踏上归途。 回到家时孩子已经熟睡了,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旅途上的疲惫,让他全身无力。正准备就寝时,突然大吃一惊:棉被下面,竟然有一碗打翻了的泡面!

「这孩子!」他在盛怒之下,朝熟睡中的儿子的屁股,一阵狠打。

「为什么这么不乖,惹爸爸生气?你这样调皮,把棉被弄?要给谁洗?」 这是妻子过世之后,他第一次体罚孩子。

「我没有……」孩子抽抽咽咽地辩解著:「我没有调皮,这……这是给爸爸吃的晚餐。」

原来孩子为了配合爸爸回家的时间,特地泡了两碗泡面,一碗自己吃,另一碗给爸爸。可是因为怕爸爸那碗面凉掉,所以放进了棉被底下保温。

爸爸听了,不发一语地紧紧抱住孩子。看著碗里剩下那一半已经泡涨的泡面: 「啊 !孩子,这是世上最…最美味的泡面啊!」

没有上锁的门

乡下小村庄的偏僻小屋里住著一对母女,母亲深怕遭窃总是一到晚上便在门把上连锁三道锁;女儿则厌恶了像风景画般枯燥而一成不变的乡村生活,她向往都市,想去看看自己透过收音机所想象的那个华丽世界。某天清晨,女儿为了追求那虚幻的梦离开了母亲身边。她趁母亲睡觉时偷偷离家出走了。

「妈,你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吧。」可惜这世界不如她想象的美丽动人,她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堕落之途,深陷无法自拔的泥泞中,这时她才领悟到自己的过错。

「妈!」 经过十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拖著受伤的心与狼狈的身躯,回到了故乡。

她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微弱的灯光透过门缝渗透出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女儿扭开门时把她吓了一跳。「好奇怪,母亲之前从来不曾忘记把门锁上的。」 母亲瘦弱的身躯蜷曲在冰冷的地板,以令人心疼的模样睡著了。

「妈……妈……」听到女儿的哭泣声,母亲睁开了眼睛,一语不发地搂住女儿疲惫的肩膀。在母亲怀里哭了很久之后,女儿突然好奇问道:「妈,今天你怎么没有锁门, 有人闯进来怎么办?」

母亲回答说:「不只是今天而已,我怕你晚上突然回来进不了家门,所以十年来门从没锁过。」

母亲十年如一日,等待著女儿回来,女儿房间里的摆设一如当年。这天晚上,母女回复到十年前的样子,紧紧锁上房门睡著了。

没有上锁的门

家人的爱是希望的摇篮,

感谢家的温暖,

给予不断成长的动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7-20
从前有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傻瓜。男的好傻,傻的只知道说疯话,女的 也好傻,傻的只知道用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男的,笑,傻笑。

两个人本来不认识,他们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家里人嫌他们傻,都抛弃了她们,任他们四处流浪。男的从南往北走,女的从北往南走,流浪,流浪……。男的以前并不傻,而是因为在工地上干建筑的时候被砖砸中了头,从那以后就傻了。女的以前也不傻,考大学的时候她考了全市第一名,然而她的名字却被一个有钱人给顶替了,从那以后女的就不再说话,不再理自己的父母,后来也傻了。

不知道走了多长的时间,男的身上的那身衣服变的肮脏不堪,鞋子也露出了那漆黑的脚指头。女的身上那身红衣服已经变成了灰色,散乱的头发上还有几根枯黄的杂草,但是脸还是白的,出奇的白,手里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冲着路人们傻笑。两个人是在一个黄昏相遇的他们共同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那块发了霉的面包,一同身手去抓那个面包,两个人的头碰到了一起,男的冲女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女的冲男的傻笑。男的还是胜利了,他抢到了面包,张开那黑紫色的嘴狠狠的咬了一口,女的没有动,只是傻傻地看着男的,傻傻地。男的看了一眼女的,眼神中没有一点光,女的只是看他,喉咙里不停的咽着唾沫,男的停止了啃面包,开始看着女的,傻傻地盯着,两个傻子就这样看着,男的没有表情,女的傻笑。男的把面包给了女的,男的竟然把面包给了女的,女的也抱着那剩下的半块干面包啃了起来。男的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当他回到自己睡觉的那个废厂房的时候,转身看到了女的,女的一直跟着他,一直跟到了这里,女的还是冲男的傻笑,她们不说一句话,女的便跟傻子住在一起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男的感觉身上很温暖,从来没有过的,女的一直搂着男的,女的睡觉时候很死,睡觉的样子真的不像个傻子。

两个傻子就这样住到了一起,白天两个人一起去大街上拣东西填饱肚子,晚上就一起回来睡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那天晚上男的不知道是在哪拣了一个戒指,生了绿锈的戒指,男的给女的带上了,女的一直冲男的傻笑,那晚笑的更是厉害,女的的笑声撕裂了整个安静的夜。后来笑出了泪,女的哭了,第一次哭了,搂着男的哭了,不明不白的哭了。男的好像无动于衷,脸上依然是没有表情。

后来女的病了,从来没生过病的女的病了,而且很严重,早晨她没有起来陪男的一起去拣吃的,没有冲男的笑,男的自己出去了,中午男的竟然例外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新的矿泉水和一个新的面包,他是回来看女的的,男的脸上挂了伤,手指头也青了,鼻子下面还有两道血痕。男的是在抢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被小摊的老板打的。女的闭着眼睛,还是没有像往常一样冲男的傻笑。男的把面包送到女的嘴边,女的没有吃。女的快不行了,身上发着高烧,已经昏迷了,男的脸上头一次有了表情,慌乱的表情,男的跑了出去,看见一身穿绿警服的人就哭了起来,男的哭了,也是第一次哭了,嘴里喊着:救救我的女人,救救她绿军装一脚踹开了男的,骂道:滚一边去,疯子,我他妈真倒霉,出门这么不顺呢!男的仰面倒在了地上,绿警服狠狠地朝男的小肚子踹了几脚,男的撒了手,绿警服朝男的吐了口吐沫,走了!男的好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脸上的泪已经干了.

男的把女的背到了街上,街上人很多,但没人注意他们,注意的也只是冷冷地瞅几眼,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傻子把女的放在路边上,无助的看着行人。女的呼吸已经很微弱了,傻子从路边拣了一个破玻璃片,破玻璃片有着锋利的尖,露着寒光,男的抬起女的那瘦弱脏兮兮的手臂,朝她的手腕狠狠地割了下去,血喷了傻子一脸,傻子大笑,狂喊:“哈哈,我杀人了,你们看我杀人了……”救护车终于来了,女的被抬走了,围观的人们唾弃着男的,骂着男的,然后都散去了。女的最终还是死了,失血过多,女的在医院还没呆上一个小时就被抬进了停尸间,女人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笑着的,手指上还戴着那长满铜锈的戒指。男的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女的再也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冲他傻笑,男的哭了,哭的那样痛快,整个夜晚都被男的的哭声掩盖了,然而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哭声。

还是在那个他们相遇的那个垃圾桶旁边,人们发现了男的的尸体,男的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了,怀里抱着一个发了霉的面包和一个没有开瓶的矿泉水......
第3个回答  2007-07-23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