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为什么让我先撤诉

如题所述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让当事人先撤诉有以下原因:
1、一般离婚起诉,第一次法院都不予以支持的。
2、只要还有挽回婚姻的可能,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3、如果一定要离婚的话,最好重新整理资料,再次起诉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财产等问题了。
法律规定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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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第一次起诉离婚,进行起诉时,人民法院一般是会先进行调解的,不会直接判离婚的。如果双方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那么人民法院也是可以判离婚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在法院判决夫妻不准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原告方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如果一开始就是原告自己主动撤诉的或者是因为无正当理由没有出庭而被视为撤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19-08-02
首先,这是调解,动员你撤诉。
其次,撤不撤诉是你的权利。
第三,法院可能是认为,女方不同意离婚,不好给你们判离婚,因此让你撤诉,法院省事。
第四,法院说不撤诉就不能二次起诉的说法是错误的。即便法院判不离,你也可以第二次起诉。
第五,如果你铁了心要离,你不必撤诉。虽然这样一来法院也会判不离,但至少表明你坚持离婚的态度,对你将来再起诉有利。
第3个回答  2020-05-06
原因:
  1、一般离婚起诉,第一次法院都不予以支持的。
  2、只要还有挽回婚姻的可能,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3、如果一定要离婚的话,最好重新整理资料,再次起诉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财产等问题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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