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问题

本人报读全程教育培训机构,大概是在8月25日交费1200元,后因公司紧急通知工作调动,导致我不方便去上课,后致电“全程教育”请求退费,交费后与请求退费相隔三四天(此期间我没有上过课),现“全程教育”以非培训方原因不给予退还费用。说给我两个方案:一个是让我每周末去一天,或者等待有其它人报读我所报读课程的时候转移学费。交费的时候也没有签订合同,只给我开了张收据。

鉴于没有上过课,个人觉得培训机构做法属于霸王条款,因本人期间没有正式上过课,等同没有构成实质上的关系。希望在此得到帮助,提供相关法律条文参考更好,感谢那些无惧帮助弱势群体的人,由衷的感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另外,你没有去上课不要作为你的退费理由。你与培训机构间已经成立口头合同,属于事实合同,并已在履行中。除了诉讼外建议你1若一心想省钱省事儿,就不要大肆宣扬,悄悄转让了就好;2若既想维权又想省事,就设法联系那机构的中高层(最好是2个以上不同部门的),透露若不退费就在网上公布它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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