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高龄津贴发放有所调整,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至拥有本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
一、补贴对象
高龄津贴制度,为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的一种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二、补贴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标准为60元;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标准为15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长寿保健金标准为550元。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享受档次的当月起,至老年人辞世的当月止。
三、发放程序
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不需要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有异议的可申请补发。首次发放,由“浙里康养”应用提前1个月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信息推送村(社区)调查核实,乡(镇)街道组织审核申请补发,县民政局审批生成津贴发放清册,并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发放,原则上发放到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此后自动发放、核减。
四、发放部门
县民政局负责高龄津贴对象的认定、复核、发放、监管等工作。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应加强沟通协调,共享发放名单及相关数据的比对,对高龄津贴发放对象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