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我们商场摔伤,自己去鉴定为十级伤残,要求赔偿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和鉴定费。我想知道顾客自己去鉴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有效吗,以上哪些费用是我们商场应承担的。同时,我想知道我们公司在赔偿后可否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因为我们公司买了保险了。如果保险公司陪的话,哪些费用要赔;保险公司要是不赔的话,我们商场有什么救济手段和程序。请给出具体的专业的法律解答,如果能附法条或司法解释说明就最好了。请尽快给我回复,谢谢。
再再补充下,顾客去做的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所是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来鉴定的,有效吗,保险公司不承认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