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疾证有什么待遇

如题所述

北京残疾证的待遇有:
1.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的残疾人,下同)。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本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残疾人或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本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4.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个人稳定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的残疾人。
一、残疾人补贴领取方法:
1、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2、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
3、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二、残疾人申请生活补贴需要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
2、冠彩色二寸照片4张。
3、低保证(限低保家庭人员提供)。
4、收入情况证明(限无固定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
5、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被委托人)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相应标准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的残疾人,下同)。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本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残疾人或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本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4.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个人稳定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的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按月享受个人稳定收入与本市低保标准的差额补贴。
5.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未满16周岁的残疾人。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可以按相应标准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中的多重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含多重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三)政策衔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护理补贴、因公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托养补贴的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十五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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