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流转面积在200亩以上的要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是什么法律规定的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都没有关于:集体土地流转面积在200亩以上的必须要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强制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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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8
征用200亩地办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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