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9-01
我之前是在外包公司上班的,很不喜欢大家称呼外包公司,好像在说皮包公司一样的,呵呵。
其实你得到的待遇和之前谈的一样的话,那也没多大关系的。外包公司没有在合同上写明多少钱或者像我们之前一样统一填的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公司在此埋下了一个伏笔,如果有劳动纠纷,需要赔偿那就是按照这个数来赔偿了,不是你曾经拿的那个数额了。但一般公司在正常情况下还是会按照之前许诺你的待遇给你的。我认为也没什么好问的,你自己清楚明白这种状况就好了,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在网上问,因为如果你直接问人资他只是和你避重就轻来谈这个问题,我曾经也是这么做的,呵呵。不过我不喜欢这个行业,于是选择走人了,总是忽悠别人内心愧疚啊。三个月后你也不需要再签约,之前不是签了劳动合同了吗?
第2个回答 2011-08-31
劳务派遣的话,离职事宜找人力中介,因为你跟人力中介签合同,跟工作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坏处就是,第一:社保公积金不好处理,人力资源没有单位正规,社保公积金之类可能不交,迟交;第二:你的工资要过一手,工资由单位发给人力中介,再由人力中介发给您,所以工资可能会少发,不准时,就算没少发,正式工都是10号拿工资,你要等到12号,而且你的工资单位其实也发了,在别人手里拿着,想必你心里会不舒服吧,要是人力中介拿着工资跑了??第三:节假日福利和编制不一样,看你的工作单位怎么做事的,按理说中秋节有月饼,它没有义务发给外派员工,人力中介你就更别指望发了;第四:离职比较简单,但没有走程序的话,担心中介会克扣工资;说这么多,希望你不要走人力中介以外派的形式进公司,会感觉低人一等·····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询问你所供职的这家单位能否办理转正式工,如果可以,何时办理?看看能不能撑下去吧··
第3个回答 2011-09-08
和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员工。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