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4-17
打工领取工资,不管你所说的“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由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在支付款项时预扣预缴,所以你拿到的“工资”应该就是已经预扣过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依法预扣预缴工资,由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进行处罚,责令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税款义务,或者向纳税人(领取工资的个人)追缴税款,但是不会处罚也不会加收滞纳金。
所以一般情况下,你领取劳动报酬,一般是已经预扣过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可以不用考虑那么多,只需要次年3~6月份对上年全年综合所得做汇算清缴处理,对去年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进行汇总计算,然后与去年全年累计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相比较,多退少补。有可能多缴的给你退税,少缴的符合规定的可能还不需要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