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和妈妈十年前离婚,离婚时分家产,一套房子是说好归女儿(我)所有,但没有书面证明,只是大家(所有亲人)都知道这件事。由于我当时年幼,无法作房产证,故我判给谁房子就归谁,等我成年后给我。
后来,爸爸和一个女人再结婚,爸爸是我的监护人,我们三个人就住在原先的那套房子里。由于那个女人的唆使,我成年以后家里的房子居然没有做给我,而是做在爸爸自己头上!
现在,那个女人生了个儿子,那个女人一直在唆使爸爸做房产证给她,我该如何是好,原本是父母留下的东西,难道我就一点也没有了吗!
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的话,这房子会属于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