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意识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如何开展?

如题所述

团员意识是团员在观念上自觉形成的区别于一般青年的意识,是团员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准则。改革开放条件下的团员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意识。即拥护、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自觉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目标下的共同理想,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脚踏实地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青年一代适应时代要求、促进自身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从而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2)正确参与团内和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即在团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学习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知识,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和对团的工作的民主监督,并在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府权威,遵守法制和纪律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会的民主管理监督,做推进团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力量。

(3)团员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致的意识。即正确认识团员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平等一致的关系,懂得在团章规定的范围内,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和利益,并学会行使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明确自己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和怎样履行义务,把履行团员义务看做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团内生活中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4)遵守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的法制意识。即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用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5)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意识。即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时刻注意用团员的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不断增强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和树一代新风的模范。

团员意识教育首先要根据团员意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正确确定教育内容是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团员意识包括五个方面,与之相应,团员意识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等。同时,建立团日活动制度、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和重温入团誓词制度等“三项制度”,在浓厚氛围、增强团员身份意识和模范带头意识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逐渐成为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手段。如通过开展“举团旗、学团章、交团费、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和“新团员集体入团宣誓、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组织团员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团员意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内容将随着社会发展和团员队伍思想的变化而不断充实和更新。这就要求对团员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

其次,开展团员意识教育要坚持“热情爱护、严格要求”的方针,遵循共青团思想教育的基本规律。具体对团干部来讲,开展团员意识教育,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团员意识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团员意识教育的目的在于教育引导团员确立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条件下的正确思想观念,提高团员的思想素质,因此,它不仅是对团员思想进行纠偏和防范,而且是要启发、引导团员根据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加深对团员责任感、使命感的理解,不断完善自己的思想观念。这就要求团员意识教育要从团员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入手,珍惜团员思想中那些健康正确的观念因素,坚持正面的教育,使团员通过理论学习和运用理论认识、分析现实问题,分清是非,提高觉悟,自觉确立团员意识,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的共青团员。

(2)团员意识教育要面对现实,敢于讲真话。团员意识是对客观实践的反映,因此,团员意识教育必须立足于现实社会环境,既要用我国社会生活的巨大变革教育团员,又要正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解决团员现实的思想认识问题,使团员在全面认识问题的过程中,分清主流和支流,增强推动社会前进的历史使命感。

(3)团员意识教育要有针对性。根据不同年龄、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团员的特点,结合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团的各条战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做到把普遍的学习教育与个别的帮助引导结合起来,把解决团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与解决团员的个性问题结合起来,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务求实效。

(4)团员意识教育要为团员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团员意识的确立来自对实践的反映,同时,又要通过实践去体现。因此,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必须把理论灌输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为团员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使团员的思想和行动得到统一,使团员意识教育不断深化。

(5)团员意识教育要从具体工作做起。要组织广大团员把团徽戴起来、团旗飘起来、团歌唱起来、团章学起来、团费缴起来,通过经常不断地开展卓有成效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转化为自身的自觉行动。

(6)团员意识教育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团员意识需要一个逐步确立的过程,因而,团员意识教育只有建立起内容上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时间上互相连贯的稳定教育体系,才能走上系统科学的轨道。这就要求团支部必须把其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形成制度,经常不断地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保证团员意识教育任务的完成,使团员意识真正转化为广大团员的自觉行动。

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其先进性来自团员比一般青年具有更高的思想素质和行为准则。开展“做合格共青团员”的主题教育,主要是通过组织团员学习党团有关文件、精神,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教育和理论灌输,同时结合青年特点,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全面系统地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时刻注意用团员的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不断增强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和树一代新风的模范。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工作目标,一是要通过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理论灌输和实践教育,使他们加深对邓小平理论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团员意识,明确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二是要通过团员个人思想总结,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群众评议,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要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争当先进,发挥模范作用。同时,通过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保持团员队伍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一般应按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等步骤进行。学习教育即组织团员学习上级团委规定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艰苦奋斗教育,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个人总结即团员要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与不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民主评议即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由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的意见,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团籍注册即团支部要为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并表彰优秀团员。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在集体临时外出的团员中已经建立了临时团组织的,教育评议活动可在原所在地区和单位基层团委的指导下,由临时团组织负责开展;尚未建立临时团组织的,可以先帮助建立起临时团组织,然后由临时团组织开展教育评议活动,也可由原所在单位团委派人前往组织开展这项活动;如果不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教育评议活动的进程,亦可待他们集体返回后统一进行。对零散短期(不足半年)外出的团员,其原所在的团组织应积极与他们取得联系,向他们宣传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本单位活动方案及时间要求,让他们尽可能按时归来参加活动。一时难以联系或无法返回本地区、本单位的,可在他们春节返回期间予以补课。

对在一定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外出流动团员,应参加所在地区或单位的教育评议活动。外出所在团组织有责任把他们编入一个支部,组织他们参加教育评议活动,并把对他们的综合评价(包括组织处理意见等)转移给原单位的团组织。

对在一定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已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外出流动团员,应在外出所在团组织参加教育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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