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3-1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使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地开展,把“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到实处,切实抓好教育安全工作,特别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各项工作目标:
2、严禁校园内存在裸线和私拉乱接现象;
3、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杜绝校内发生治安事故;
4、保管好实验室有毒药品,使用有毒药品要规范操作;
5、总务对安全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发现隐患迅速整改,并做好台账.
6、严格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处理当事人.
二、采取措施:
加强领导管理、健全安全制度
由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牵头,与教导处、少先队一起,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室—总务处—全体教师”三级安全网络体系,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学生值日制度”、“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制度”、“体育课安全制度”、……并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力争使学校的学生管理提升一个新的台阶,为早日走进全国示范小学的行列打好坚实的基础。
2、学习安全法规、增强法制意识
本学期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在各种场所,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相关的安全法规,例如:危险物品存放制度,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各种途径,例如报纸、电视、黑板报、杂志……宣传安全法制的意识,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的意识。
3、严格操作规范、加强防范措施
学期初就在全体教师中宣传必须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规范管理的意识,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规范操作,要求教师为学生提供的教学活动、公共设施、教学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特别是体育的器材的质量必须严格过关,要求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常规来进行教学,例如:体育课的教学、自然常识的教学等等都必须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并且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校长室、总务处、教导处、少先队要及时地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在第一时间内消除,对一些不负责任的同志要坚决调离重要岗位。
4、加强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管理是安全的生命线,只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才有可能杜绝安全适度的发生。因此,本学期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设施的管理、学生骑车的管理、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的管理、校外活动的管理、危险性劳动的管理、每周对学校的房屋、厕所、墙头、各种设施、校内电线实验器品等检查一次,做到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根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5、具体工作
(一)、思想教育方面。
1、利用晨会、学生大会、广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出黑板报专题教育,使学生注意安全,警钟长鸣;
3、班与班之间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4、检查班主任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是否落实。
(二)、体育卫生工作方面。
1、经常检查室外活动器具;
2、每月查看校园有关设施安全情况;
3、备好医药用品,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4、每天注意饮水卫生,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5、每一节体育课、课外活动,督促并检查任课教师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6、严禁学生在校内外玩火、玩水。
(三)、其他工作方面。
1、每天放学,教师要认真做好护送工作;
2、加强对骑自行车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3、学生之间发生伤痛之事应立即去治疗;
4、经常检查电线开关、线路,保证日常正常使用;
5、经常查看校门口动态,使学生上学、放学安全,家长放心。
6、凡大扫除、劳动课,班主任应亲自在场,督促学生注意安全。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一、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1、学校各班级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和班主任要利用每周学校集会和班队会,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中小学生在就学往返途中,要在安全地带行走,低年级学生(三年级以下学生)上学要由家长或其他成年人接送。
二、确保运动安全
学校和班级在进行各种体育运动时,务必做到运动前安全教育。谁举办,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运动安全。
三、确保劳动安全
1、学校和班级组织师生参加劳动技能训练、学校劳动、班会公益劳动时,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教师要做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野外劳动要防止虫兽袭击等。
2、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它危险性劳动。
四、确保活动安全
1、学校、班、团、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校内和校外两种,如游泳、活动课、社会实践、旅游、夏令营等),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小型校内活动经校长批准,政教处备案;大型乡镇内活动由总校部批准;大型乡镇外活动由县文教局批准方可进行。
2、各种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做好周密的组织工作,精心制定活动纪律,事先对活动路线、地点进行勘察,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明确各环节职责。
3、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如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中小学不得组织超越年龄、生理特点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五、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从事饮食卫生工作人员的管理。
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且定期卫生防疫部门体检。
六、确保教学实验安全
学校教务处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品的保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实验教师要确保学生按要求从事各种实验。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每一次实验。
七、确保消防安全
1、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常识和自护自救常识,并有必要的学习内容、时间、场所和辅导人员。
2、学校要在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微机室要配备1211型专用来灭火器,实验室要配备一定的灭火设备。
八、重视管理失当安全
1、学校教职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和关心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了解他们的心理、尊重他们的人格,科学施教。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增强教育效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入耳入脑,禁止教师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如哄、撵、滞留等)解决学生事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
2、大力普及法律常识,使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九、确保学校治安安全
1、学校要成立治安领导小组,与村治保委员会或乡镇派出所建立协作关系,建立治保委员会,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
2、学校和班级要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学生之间因打架斗殴致伤、致死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
十、确保住校生安全
学校应定期召开住校生安全教育会议,对住校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住校生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被伤害学生。
十一、建立安全与治安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和有关负责人对师生伤亡事故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总校部和教育局,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交通、火灾、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急需抢救的,除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外,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决不允许对安全与治安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十二、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要依法查处。
十三、违反上述制度,造成学生伤亡,构成严重、重大、特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省学生安全教育周”。学校和班级应把安全与治安教育作为教育管理的一次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教育列为经常性教育内容。
十五、建立安全与治安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等项制度,对维护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级,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与治安事故的班级,按照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三年内的评先评优资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