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养老保险缴纳规定

如题所述

一、税务机关征收范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

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二、缴费时限

(一)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原则上一年缴纳一次。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由参保人按照当地规定期限缴纳。

扩展资料

缴费方式

(一)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缴费业务:在四川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安装“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二)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缴费业务: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应用程序、“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非接触式缴费。

与合作银行签订委托代收、代扣协议,由银行定期扣款缴费;通过合作银行的柜台、手机应用程序、网银、自助终端等方式进行缴费;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或村(居)委会等社会保险费代办点缴费;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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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0

四川省养老保险缴纳规定:

1、缴交比例方面: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2、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帐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帐问题。

3、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其中: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扩展资料:

自由职业者在办理个人交社保业务中需要根据社保的等级进行选择,不同等级养老保险费用也不同,当然,交的越多享受的越多。

选好等级后,社保局一般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个人选好的等级比例,推算出每年需要交的费用。因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会有变化,所以每年个人需要交的费用可能也会有变化,以下2016年度自由职业者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参数(仅供参考):

缴费基数:个人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缴纳比例: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20%,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

缴费年限:15年

自由职业者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规定: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生育)保险费,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9.5%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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