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但房产是我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请问离婚后房子归谁所有

如题所述

新婚姻法 规定谁付首付归谁 不管房产证是谁的的名字 你只能尽量争取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吧 单独属于你不可能 除非他同意送给你追问

那这样房产的名字还有意义吗?

追答

这是婚姻法规定的 不是单纯的名字是谁的就是谁了 但是有了名字 可以分配 所以现在各地出现了加名热 就是把2个人的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 这是一定时期历史的产物 和这个时代的政策是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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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6
名字是你,那就是你的(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啊?)
要么他举证是他出得钱,那就没希望了!
要么耐心等8年,那就是共同财产了!
要么现在离,他肯定把你出得钱算借款啊!算算增值了多少啊!!亏!
要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继续过吧!或者你就是顺便一问啊!
第2个回答  2011-09-06
真要打起官司,还是算你个人的
首付算借款
共同供的部分和增值部分要分割追问

新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吗?

追答

是这样规定的
没有什么结婚8年后转为共同财产一说,早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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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9-06
新婚姻法出台,房子归产权人所有。
第4个回答  2011-09-06
房产证的名字变更就是赠与的行为的,所以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主的。追问

按照新婚姻法也是这样吗?

追答

是的啊。房产的要件就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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