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平任职简历

如题所述

李少平的早期职业生涯始于1975年4月,他在山西省长子县担任插队知青。此后,他在1977年10月成为山西省高平县丝织厂子弟校的中学教师,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1982年7月,他进入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担任法律系的教师,继续深化他的法学知识和教学经验。


1987年8月,李少平转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干部,逐步晋升职务。1988年1月,他被任命为副处级审判员,1990年11月担任研究室副主任。在此期间,他于1991年8月至1993年3月在凉山自治州会东县挂职任副书记,积累了地方工作经验。1993年3月,他晋升为正处级审判员,并于同年8月担任第一刑事审判庭庭长。


1995年12月,李少平成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职务进一步提升。2000年11月,他转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2年1月,他晋升为副检察长(正厅级),并同时担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2003年1月,他正式担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并当选为省十届人大代表,同时兼任四川省委政法委委员。


2007年12月,李少平的职务再次变动,成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他成功当选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同时荣获二级大法官头衔,成为第十五届天津市人大代表。在2013年1月31日的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他再次当选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扩展资料

男,1956年10月出生,汉族,山西武乡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现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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