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仲裁通知已经收到,也已经通知公司负责人,公司当然是希望私了,谁来帮我分析一下。

申请内容如下:1、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被申请人赔偿双倍工资。(时间是2009年12月28日至2011年10月13日)人民币:30800元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时间是2009年12月28日至2011年10月13日)人民币:112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在职期间所有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的加班费。(时间是2009年12月28日至2011年10月13日)人民币:175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人民币:4375元
4、购买社会保险不全,要求被申请人补齐职工该享有的一切保险。
(以上1-4项合计人民币:63875元)

现在老总想找我私底下解决,我知道私底下解决他肯定不会出这么多钱,如果我坚持仲裁下去,最后还要上交到法庭,比较麻烦,而且,又不知道案子判下来了,能拿到多少钱,胜算有多少。如果跟他私底下解决,肯定让我自己开价,我的最低底限开多少钱呢???

1.双倍工资能判15000左右,只有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有双倍工资,之后默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赔偿金和补偿金只能要一个,如果提错的话一分都没有
3.加班费如果有证据就能支持,25%补偿金不会判给你,没仔细看法规啊,要单位不改正才有赔偿
4.社保会给你补齐,最后结果是需要你和单位一起付钱给国家,而不是给你

综上,估计法院能判30000多,然后你再出钱补缴社保
如果私了可能会多点追问

工作两年,工资2800. 为什么您会说我第一项只能拿到15000呢???就算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要赔给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2010年12月29日合同到期至我工作终止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我双倍的工资。

追答

单位已于2010年12月28日与你建立事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之后只能拿单倍工资。
注意看劳动法什么情况才叫“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什么情况叫“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问

哎,难道真的没希望了吗?真的感觉到活着好累。我男朋友是保安公司派过来我们公司上班的,现在我走了,我又把公司告上了法庭。我们老板看我不愿意调解,不愿意降价,就跟我男朋友的保安公司打电话投诉他。
现在我们两个都被逼的没上班了,身上也没钱,就靠着这场官司了。

追答

不要把鸡蛋都放一个篮子里,继续找工作吧,慢慢攒钱创业或者学点其他技能考个证再找好一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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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6
第2项补偿金至少少了一个零。才112元呀,是不是应该是1120元。你没有说你最近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也没有说你工作了多长时间。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计算。

第4项社保只能补,不能用现金补偿,当然,协商除外。追问

如果我的最低底限是三万,公司不肯给,那么我还是要交到法院,而且法院判下来要好久。
我就是想知道,我这个案子上交到法院,法院判的话,会判给我6万多吗?如果能得话,我就不和他私了了。

追答

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能裁决多少或判决多少,我不能肯定,因为我不是仲裁员,也不是法官,即使是,也不能保证你能赢多少,要根据开庭后,双方对事实的陈述,证据的支持,最终做出依法裁决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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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1-26
你个人申请仲裁的金额是63875元,你看看公司私了能给你多少呗,如果能接受的话,那肯定是比上法院快一点也不用浪费时间,如果不能接受的话,那你就等法院裁决了
第3个回答  2011-11-26
是否接受私了,自己权衡利弊。
纵横法律网 于家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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