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做服务员做了二十多天,我觉得不适合我,想辞工但是老板不批

如题所述

去申请劳动仲裁吧。但无论如何,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02
辞职也是需要时间的,你可以询问一下老板,什么时候可以批准你辞职;现在过年了,招工的确是很难,大家都需要互相考虑下;
第2个回答  2011-12-02
一句话:就是不想给你工钱。 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发工钱,建议你发完工资就赶紧走吧,不用打招呼。 就是不知道他们扣押你什么证件或者交押金没。 反正,不管怎么样,安全第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