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医鉴定个人可以去做吗?有一方不在场,做的法医鉴定有效吗?

我是在广场上开儿童游乐车的,有个几岁的小孩开我出租的游乐车,把人撞倒了,那个被撞的大人手上抱着一个2岁小孩,当时打了110,我还带那个小孩去看了医生,医生说是右胫骨上端青枝骨折,后来他们就走了,过了24小时以后,他们自己去做了法医鉴定,还把我告上法庭,法医鉴定的结果是右胫骨上端青枝骨折,且骨折波及骨骺,鉴定为十级伤残,他自己去做的鉴定我在不场有效吗?有那些方面的资料可以给我看看,谢谢,急急急

如果是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的法医鉴定,该鉴定就有效。受害人申请法医鉴定无需行为人到场,如果行为人对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的,打人者将涉嫌故意伤害罪。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并且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如果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将面临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刑罚。把对方打成骨折,要经过法医鉴定 ,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但如果对方谅解或放弃起诉,可能不会判刑。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应当从重处罚。无论是哪一种,均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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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5
你好,就鉴定来讲,你单方面做了法医鉴定,你有权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到法院指定的,你们双方都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去做法医学鉴定,如果你不提出来的话,对方自己做的这份法医鉴定就会被法院采信,那就是有效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6
如果经过法院的话,对方单方面的鉴定你可以提供异议,这样法院会指定一个鉴定机构来评定,如果你对那种私人的鉴定机构不放心,可以提请检察院法医鉴定,不过有的地方检察院不做这样业务,看具体地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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