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1号提出辞职,公司领导让我办理交接,手里的工作一件件处理的差不多,也招来了新人,接替我

我11月1号提出辞职,公司领导让我办理交接,手里的工作一件件处理的差不多,也招来了新人,接替我,前天领导qq上问我,你辞职后打算干什么,找好其他单位没。我跟他说年前没找,可能去摆地摊,年后了再找!他说,不行就再坚持2月,干完过年,你到时候走,我绝对不拦你,而且现在太冷了,地摊也不挣钱,年底,好多单位都不招人,让我考虑!我这2天一直在想这事,还没给领导答复,我不知道杂整了,已经提出了辞职,不走还在这耗着,是不是不大好,而且我现在手里的工作很棘手,有一部分是我受不了工作压力想辞职走,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工资低。好心朋友帮我分析下,先谢了~

  如果你接受领导的提议,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注意,你自己务必保留一份。协议约定你工作到某日,某日向某人交接工作,某人监交。某日支付工资等事项。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按我以下说的做。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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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13
朋友,你是如何评价自己的工资低呢?是按劳动法的最低标准?还是和周围的朋友相比较,不同行业,不同的工龄,收入都是不一样的。你也要算算,自己的工作能为公司创造多少价值?自已创造的价值越高,则你才可以要求更高的工资,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只有自己能力提高了,才有机会提出高收入的要求。何不把自己变的强大起来呢?
至于压力,我觉得除了智商不健全的人,都是有压力的,包括小孩,他们也有上学的压力啊,更何况我们踏入社会了呢,所以,不要过分放大这份压力,要学会承担,学会将压力转为动力,再转化为一种能力,这样,你将永远都会立于不败之地。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艰难的时候总会过去,只要你能坚持下来,不要害怕困怕,要把它当作一种挑战!
第2个回答  2011-11-14
第一,人是为了自己而活的,你要分析留下来坚持两个月对你有没有什么好处和坏处。然后想离职之后有哪些好处和坏处。无论哪个,压力是肯定有的,看你承受哪个。在职的压力我想你比我清楚,离职的话,主要是心里和经济上的压力。
第二,有没有长期职业规划,这个其实挺重要的,虽然听着很扯蛋。要是有的话,就是让自己的行动向自己的规划靠拢,不然离不离职没有本质区别,去做其他工作也会很快厌旧的。

说实话,看你的问题就觉得你很受不了这工作,那你要是有想法,能受得住离职在家的压力和寂寞或者能很快找到一个喜欢的工作,我建议你马上走。现在找工作不难,难的是找到称心的好工作。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决定权在你,最后祝你早日解决这个烦恼,并找到心意的工作。
第3个回答  2011-11-14
既然你已做出辞职,就要趁现在赶紧走,否则再干两个月,年底领导给你加点小钱,你是留下还是什么?走就干脆点,即使没钱天天泡面。不要给自己留后路,人都是逼出来的。
第4个回答  2011-11-14
既然受不了工作压力想辞职,那就干脆走人,不要犹豫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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