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中国企业的有( )a、中国合资企业b、外资企业c、中外合作企业d、在中国有分支机构的跨国公司

如题所述

abc,都属于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
d不属于中国企业,是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
拓展资料:
1.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是指以法人投资者的身份,由国家、企业、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组建的企业。组建企业时,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1]
一般指中外合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只限于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和个体企业。经审查机关批准,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它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还不能发行股票,而采用股权形式,按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分担盈亏。
2.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 的对称。泛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根据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规定,外资企业是一个100%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不包括外国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中国的法人资格,按照国际税收惯例,我国应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因我国尚无单独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故外资企业也按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1至6月,中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0131家。 [2]
3.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1]
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 (港、澳、台参照)
4.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又称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 Enterprise)、国际公司(International Firm)、超国家公司(Supernational Enterprise) 和宇宙公司(Cosmo-corporation)等。70年代初,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组成了由知名人士参加的小组,较为全面地考察了跨国公司的各种准则和定义后,于 1974年作出决议,决定联合国统一采用“跨国公司”这一名称。
跨国公司主要是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企业,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垄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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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7
abc,都属于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

d不属于中国企业,是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
第2个回答  2011-11-30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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