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机掉在出租车上了,但是不还我,是否可以报案

前几天我的手机不小心掉在出租车上,一直打都能打通但就是没人接,后来关机了,我也没有想太多,昨天要补办卡的时候再打时,居然开机了,后来在网上查发现我手机少了10多元的话费(但不确定是否是用来给别人打电话了),说明捡手机的人用过,我手机是iphone4,32G,买得时候用了7000多,请问这能不能报案,能否通过警方得一些手段追查回来?谢谢

  手机遗失到出租车上属于遗忘物,出租车司机拒不归还的,涉嫌侵占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手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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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2

手机遗失到出租车上属于遗忘物,出租车司机拒不归还的,涉嫌触犯《刑法》中的侵占罪,失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手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本罪的,告诉才处理。

拓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已明文规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就是说本罪(侵占罪)属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行为人在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前已经将占有的财物退还给了被害人,则危害状态消失,被害人的权利已得到保护和补偿,再起诉已变得不必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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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5
谢谢你们帮我把手机找找找到了了和你们点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1-19
是可以报案的,但是你iphone不是有密码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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