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实错误,对事故认定的责任划分不服,又没有复议,诉讼中法院可以以此作为定案依据吗?可不可以请求法院根据事实重新划分责任?如果一审判决维持了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上诉的胜诉可能性有多大呢?
足够的证据是指什么呢?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照片+道路交通安全法都可以说明问题,但是一审法院没有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