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8月底从一家单位辞职,在家做自由职业做了3个月,现在有了新的单位,新单位说12月份开始给我缴纳社保,请问我9月、10月、11月社保如何补缴?公司人事说如果公司给我补缴需要全额缴纳,有2千多;但是若是我去原来所在区县的社保局以个人名义补缴可以缴纳的很少,一个月缴纳的不到两百,请问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最好?
今天打电话给社保局说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先申请失业再个人补缴。那如果这样,我先申请失业补缴了三个月再让新单位给我缴纳社保可以吗?这样会很麻烦吗?
请懂行的人指导一下……谢谢……
一般是新单位帮你补交,再从你的工资里扣,不过肯定交的多,因为你补交的不仅是个人的一部分,还有单位的部分,但三个月你并没有在新公司上班,新公司是不会帮你交的,所以个人和公司部分你都要自己交。
个人交社保是比以公司名义交的少,但不会少太多。估计三个月2千多是五险的钱。不知道你是哪里,一个月个人交社保应该不止不到两百。要是你一辞职就办失业登记,估计还会有失业金拿。
你现在找到工作再办失业登记、在申请补交社保应该比较麻烦。要多跑几次社保局。如果你不在乎1千多元钱,就叫新单位帮你补交吧。如果你不想多交1千多,而且又有时间跑,你就先办理失业登记、在办理个人社保、补交齐,然后在让新单位帮你交社保,这样比较麻烦一些,而且在这期间新单位好像是不能帮你交社保的。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
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