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7-17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税法规定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凡发生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行为的,都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
1. 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这里说的"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和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2.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时所书立的转移书据.
3. 营业帐簿.是指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财务会计核算帐簿.营业帐簿按其内容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帐簿和其他帐簿.这里说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反映生产经营单位资本金数额增减变化的帐簿;"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有关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种明细分类帐簿.
4.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