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今年51岁,湖北城镇户籍国有企业家属工,今年想补缴那个养老保险,是不是应该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之后继续按我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一次性 补缴15-4=11年?然后 后面每年按我省规定参保。 那么,我想问的是这11年的一次性缴费怎么个算法 应该是多少?谢谢 急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