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已经分居快两年了,是她要离婚。但是我不愿意。我很爱她。只是迫于她父母及家人的压力她才提出的离婚。时间一长,她经过长期相处和劝说现在对孩子也不理不问了。法院一审判决不准予离婚。想问一下,如果过两年是不是就自动离婚了?我查了一下司法解释分居满两年向法院申诉就会判离婚。如果判决离婚我可不可以追讨孩子抚养费?当初是我们一起决定新建房屋,现在房屋欠款25万,她应该承受一半债务吗?(她要求放弃房屋拥有权,不承担债务)关键是她是外地人,她知道要也是白要所以才放弃拥有权。可我现在经济能力有限偿还不了这么多债务。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