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甲教唆13岁的人盗窃,甲是教唆犯;而甲教唆7岁的人盗窃,就是间接正犯。对于14周岁以下的人,对自己行为有认知能力的年龄界限是几岁?是10岁吗?还是个案讨论具体分析?
我需要专业回答,认为教唆14岁以下的人犯罪既遂的就是间接正犯的朋友就不要回答了~
no,no,no,现在司考采纳的观点是我说的那种,你说的这种与我说的不属同一理论。现在四要件都PK二阶层了,有些东西争议确实很大。我说的现在属于司考主流,但这个控制辨认能力是否按民法规定,还是另有“推定”,亦或是个案分析,这是我拿不准的地方
追答无责任能力,即行为人对一切犯罪都没有辨认控制能力。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法律认定他们一律没有责任能力;二是行为人虽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由于精神病而对一切犯罪不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我认为刑法中对认知和控制能力的界限规定确实体现在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中,至于10岁或其他岁数的界限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无此规定和做法,还望你继续交流得到正确答案。祝福你顺利通过司考
追问谢谢,不过还是不能认同。14以下不负责,我觉得保护未成年人的因素占主流。因为13岁的小孩,我认为对杀人这种行为绝对是有控制辨认能力的,一般群众的思维应该也是这样的,初一生嘛。这个问题也就是讨论讨论,得不到确切答案也没关系,反正考试不考。个烂考试,混口饭吃不容易啊,得死多少脑细胞啊~
追答恩,你的这种学习心态是很好的,不要太纠结于法律的应然和实然,既然现在的法条规定的是这样的内容那么必定有其时代因素、社会因素。法律也是发展的。
你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是指,间接正犯需要支配被支配人的行动,如果被支配人是未成年人就需要此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认知能力。而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多少岁可以推定他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是犯罪行为有认知的能力。而不是问14岁以下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