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三年学生可获得约180个学分,高中毕业学分最低的要求为144个,其中必修学分116个。如语文课程按“阅读与欣赏”、“表达与交流”两方面组成语文1~语文5五个必修模块。
这5个必修模块,学生可在高一至高二两年内逐步完成,学生修满1个模块并通过考试可获得2个学分,学生修完5个模块,就完成了高中阶段语文课程的基本学习要求。
高中阶段选修学分共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根据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在各学科课程中按不同层次或类别设置的选修模块。
如对语文学习兴趣浓厚并想进一步深造的学生,可以从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等多个选修系列任意选择,学完后可获得相应的选修学分。第二部分是各学校根据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学校办学特色开设的校本课程。
高中课程设置
按规定,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从高二起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生可以逐步实现跨班级、跨年级选课。此外,每一学年学生在每一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不允许学生在某一年级将三年的体育和艺术全部学完。
高中学分制主要在全国开展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省份中进行,今年秋季率先实行高中学分制的是广东、山东、海南和宁夏高中起始年级的学生。2005年实行学分制的省份将增加到8~10个,2006年这一数量将占全国高中起始年级学生的一半以上,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生将全部实行学分制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